中評社台北11月7日電/台“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選舉相關商品包括義賣品、紀念品等均視為政治獻金處理,商品製作成本視為政治獻金支出,商品義賣收入視為政治獻金收入。
中央社報導,江宜樺上午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附屬單位預算、信託基金預算案報告前受訪表示,選舉相關商品、紀念品或義賣品等周邊商品是否涉及賄選,經“內政部”、“監察院”、“中選會”等相關單位經公文意見交換後,基本上義賣商品視為政治獻金處理。
江宜樺指出,因沒有明確的對價關係,製作這些義賣商品的成本視為政治獻金的支出,義賣商品收入視為政治獻金的收入,讓政治獻金法的規定與實務能夠銜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