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舉報
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孔得紅於2011年4月24日10時被永靖縣公安局逮捕,通知家屬的原因是“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據悉,為防止意外,孔得紅及其主要團夥成員已被押往臨夏看守所看押。
2011年8月21日,永靖縣公安局以孔得紅、孔德軍、馬國慶等三人涉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姦、非法持有槍支等罪名移送永靖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1年10月7日,永靖縣人民檢察院以永檢刑訴(2011)51號《起訴書》對孔得紅、馬國慶提起公訴,指控孔得紅犯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姦、非法持有槍支罪,指控馬國慶犯非法持有槍支罪。
“大更良”被抓的消息在永靖縣城不脛而走,在當地引起不小的震動。
據稱,警方逮捕孔得紅時,隨身發現性藥若干、現金6000多元。在他曾駕駛的一車輛後備廂,發現藏有獵槍彈、望遠鏡、砍刀等工具。
長年在外地工作的舉報人許女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因學籍問題,女兒一直在老家上學,由外公外婆照料,“一直挺乖的,很陽光”。有一天,女兒突然給她打電話:“媽媽,你給我轉學”、“我在永靖見不了人了”……
這起初並未引起她的重視,還以為是女兒和外公外婆發生了生活小摩擦,僅是開導女兒不要著急。直到一年後,她的親戚發現女兒和孔得紅一起在街上閑逛。
“腦子一片空白。”許女士說。撂下電話,許女士緊急趕回永靖,從女兒口中得知了孔得紅多次強姦多名女中學生的事實。
“這個事情太殘酷了。這是我一輩子的遺憾,如果不站出來,我要內疚一輩子。”許女士說。聽完女兒的哭訴,她決定要為女兒和受害的女孩子討回公道。此後,許女士開始了執著的網絡舉報,最終驚動了甘肅省省長。
在舉報信中,舉報人稱“近期從不同途徑得知,在永靖縣活躍著一幫黑惡分子,在永靖中學、劉家峽中學、移民中學周邊活動,採取誘拐、威脅、強迫手段,強姦在校女生,並利用無知少女受到侵害後羞於聲張的心理,以及威脅家人安全等手段,繼續逼迫受害女生供其淫樂,甚至採取多種手段將受害女生發展為其幫凶,為其物色、誘騙其他女生。”
有女生由於羞於聲張的心理甚至直接“威脅”警察:“如果將此事告知家長,馬上跳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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