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亞平 |
中評社北京11月10日電/昨日,新京報記者從最高法獲悉,經最高法院核准並下達死刑執行命令,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受賄並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遼寧撫順市女貪官羅亞平在沈陽被執行死刑。
3255萬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據新京報報道,遼寧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原局長羅亞平斂財1.45億元,以科級幹部身份行巨額貪腐,被中紀委領導批示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媒體稱她為“土地奶奶”。
羅亞平1960年12月出生於遼寧省撫順市,大學文化,1980年參加工作。
2001年6月至2005年4月,羅亞平利用擔任撫順市順城區土地管理局副局長兼城東新區土地經營中心主任等職務,負責土地開發工作的職務便利,先後收受兩家房地產公司的賄賂款共計30萬元。
2004年7月至2007年6月間,羅亞平利用擔任撫順市順城區發展計劃局副局長、順城區發展改革局副局長、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負責人、順城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採取虛假補償、截留徵地款不入賬等手段,單獨或夥同他人(均已判刑)貪污18起,侵吞、騙取徵地款、動遷補償款等款物共計3427萬餘元,其中羅亞平占有款物共計3239萬餘元。此外,羅亞平尚有3255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