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17.8萬元在香港屬於什麼收入水平?香港政府統計局最新的調查提供了今年第二季度香港一些行業就業人員月收入的中位數。所謂中位數,就是被納入統計的個體中,多於和少於這個數字的人同樣多。統計顯示,製造業就業人士月收入中位數為13000元,進出口貿易業為15000元,金融保險業為13000元。年收入17.8萬元的青年,其平均月收入約為14800元,基本位於中位數附近。
像這名青年或者鄭先生一樣的中低收入者,不是薪俸稅的繳納主體。最新公布的年報顯示,在2009—2010納稅年度,年收入50萬以上的約28萬人,他們繳納了薪俸稅總額的87.4%,其中,年收入100萬以上的84000多人,則承擔了薪俸稅總額的62.06%。
在2008—2009課稅年度,當年政府寬減了8000元以內的全部稅款。在137.8萬名納稅人中,扣減後仍須繳稅的只有62.3萬人。香港科技大學會計系主任陳建文教授說,香港的薪俸稅很好地達到了稅收目的——調節收入分配。
政府既摳門又大方
企業福利、服務員小費都在課稅範圍之內;同時有很多減免稅項目,鼓勵市民結婚、照顧長輩
雖然有的人未必需要繳稅,但對於薪俸稅,不同階層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按照《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112章)規定,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職位、受雇工作及退休金收入均須繳納薪俸稅。薪俸稅的課稅範圍很廣,董事收取的董事酬金,雇員收取的工資,客人給酒店服務員的小費,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各種福利如旅遊、度假等相關的福利,也需要課稅。
“客人偶爾給個小費,按理也要納稅的。”灣仔一家茶餐廳的服務員祥叔告訴記者。
“有時候會覺得,香港政府很‘摳門兒’。公司提供個住處,也要折算成收入收稅。”一位從歐洲外派到香港工作的貿易公司經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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