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0日電/最近,美國3名國會議員擬定了一份涉華提案,要求中國國有媒體派駐美國的采編人員數量不得超過美國國有媒體派駐中國的采編人員數量。
新華網北京報道,這份待表決提案的內容顯然違背了美國極力標榜、推崇和倡導的新聞自由原則,同時,其背後隱藏的意識形態偏見和“冷戰”思維陰魂清晰可見。
提案發起者、達娜.羅拉巴克爾聲稱:“美國向中國國有媒體工作者發放的簽證數量與中國向美國國有媒體工作者發放的簽證數量嚴重不對等。”
眾所周知,美國95%的媒體為私人資本所有,國有媒體僅包括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自由歐洲電台等少數幾家傳播機構。而中國的情況與之完全相反。
傳播媒介的所有制不應成為跨國新聞采編的歧視和限制條件,這是國際慣例。從新聞自由實踐的角度來說,歷史上還沒有任何國家因為媒體所有制的不同而形成限制性規定或者區別對待。
要求美中派駐對方的國有新聞機構采編人數完全對等是十分荒謬的。雙方新聞管理體制的差異決定著,“簡單的人數對等”是不可能實現的。然而,3名美國國會議員明知美中兩國新聞體制存在明顯差異,卻炮製出這樣一份提案,以所謂“派駐人數對等”為名、行限制中國媒體在美“采編能力”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