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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村村民18年遷徙路
●1993年6月至10月,雲南村村民陸續變賣家產,扶老攜幼舉家從雲南省廣南縣曙光鄉遷出,當時共有35戶162人。當準備辦理入戶手續時,由於當時有大量外地人遷戶鶴山,當地暫時中止了這批村民的入戶。
●2005年12月底,為了解決困擾雲南村村民已久的入戶問題,雙合鎮政府出台了一份針對該村村民入戶管理的文件,說明雲南村村民可以入戶到該鎮僑茶區管理區,其中一條規定是“與雙橋村委會橋上、橋中村民小組簽訂土地代耕合同”。
●2010年,在雙合鎮政府牽頭下,不願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雲南村村民在接受了政府每戶5000元家庭生活困難補助款、外加每人1000元的戶口回遷路費後,將戶口遷回雲南省廣南縣曙光鄉。但是,這些已經將戶口遷回雲南的雲南村村民,現在仍有不少返回到雲南村生活。
落戶“僑茶區春花朗”
是一種權宜之計
鶴山雙合鎮政府回應雲南村戶口問題:
鶴山市雙合鎮政府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坦言,有關雲南村村民戶口與耕地問題在過去幾年時間里一直困擾著當地政府,他們一直在西元村村民和雲南村村民之間進行協調,希望將問題解決。但從目前來看,雖然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緩解,卻沒有徹底解決。
該負責人介紹說,雲南村村民中老人和小孩比較多,而且文化程度比較低,如果沒有一塊比較固定和耕作期限相對比較長的土地,他們確實難以生存下去,因此他們的要求可以理解。為此,面對西元村村民馬上收回雲南村村民手中土地的要求,雙合鎮政府多次出面協調,讓雙方簽訂了期限15年的《土地承包合同》,而不願意簽訂合同的雲南村村民,也由政府進行了補貼,幫助他們遷回原址。
至於讓109名雲南村村民的戶口都落在“僑茶區春花朗”這個事實上並不存在的地方,該負責人解釋說:“這是一種權宜之計,讓他們可以獲得法律上承認的戶口,也可以辦身份證,解決很多實際問題”。他表示,他們提出過一些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案,如由鎮政府出資,在某個地方買一塊地皮,分給那些已經在鶴山落戶的雲南村村民,但所需資金龐大,鎮政府無力承擔,最終不了了之,“無奈之下,只好採取現在這樣的權宜之計了”。
“不管怎麼說,對雲南村的村民,政府存在一定的愧疚。”該負責人介紹說,作為補償,雲南村村民與西元村村民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後,每年需要支付的耕地租金都是由鎮政府支付給西元村村民。除此之外,雲南村村民的小孩由於戶籍導致上學難的,同樣也由鎮政府出面解決。
不過,已經在鶴山落戶的雲南村村民最關心的問題,是15年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後,他們還能不能續約,土地會不會被西元村村民收回?該負責人則明確表示,目前給不了明確的答覆,“農村的土地涉及當地村民集體利益,現在在村民自治的情況下,鎮政府在這類問題上能充當的也只是協調角色”。
該負責人解釋說,只要當前的土地、農村政策不發生改變,“我們能保證做到的是,在這15年期間,雲南村村民手中的土地不會被收回,村民在春花朗一帶自建的房屋也不會被拆除。”他說,“但15年之後會怎樣,到時候要靠在任的政府去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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