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6日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草案)》15日起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公布,並公開徵求社會意見。
國際在線報道,根據草案,徵收險種從三項擴至五項,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將面臨多項強制措施。
個人納入參保主體
草案在徵收險種上,將原辦法規定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三項保險,擴大為全部五項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在參保主體上,不僅包括了原辦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還根據制度發展,將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及城鄉居民養老、醫療保險制度的個人納入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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