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起訴某報報道不實
律師:報道與現場監控視頻、寶安警方通報內容不符,對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不可挽回負面影響
前日,趙波律師受楊某利委托,向寶安區法院遞交了狀告廣東某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訴狀,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譽權;按照原刊登不實報道的版面尺寸,連續30天刊登賠禮道歉信息,並為原告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以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萬元人民幣。
起訴狀中稱,廣東某報業傳媒集團旗下媒體的該篇報道,與現場監控視頻、寶安警方的警情通報內容不符,存在多處嚴重失實之處,大幅內容被加工、改編、虛構、偽造。該新聞的發布,在社會上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對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不可挽回的負面社會影響。
目前,法院已經接收了趙波律師提交的起訴狀和相關材料,是否受理尚未作出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