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當局長指使他人誣告
張敬禮任國家藥監局副局長後,遇上了鄭筱萸(原國家藥監局局長,已被執行死刑)案發,藥監局一批幹部落馬,局長職位暫時空缺,此時的張敬禮有了“轉正”之心,但他努力了半天,最終沒能達到目的。之後的幾年,他一直謀劃此事。
2010年,藥監系統再發腐敗案。張敬禮認為,只要一把手落馬,他這個副局長就可以盡快轉正,執掌藥監大權。為此,他讓人編寫一把手一些所謂的“問題”。目前,網上還能搜索到該誣告文章,文中直指國家藥監局領導失職瀆職、搞形象工程、任人唯親、收受賄賂等,並列出了所謂“違規提拔幹部清單”。
與張敬禮一同受審的還有兩家企業的3名負責人,他們是北京浩博中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洪炳;北京朗天投資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楊軍,副總裁潘京萍。檢察機關指控稱,2008年11月間,張敬禮指使北京浩博中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洪炳,於2008年11月間,故意捏造廖洪炳曾請托他人辦事並給予他人10萬元及價值人民幣5萬元蟲草的事實,向中紀委等部門實名舉報,並在中紀委調查期間,實名反映上述捏造的事實。
此外,2010年2月至5月間,張敬禮故意捏造他人以權謀私、收受賄賂等事實,並指使北京朗天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楊軍、副總裁潘京萍,向中紀委等部門及有關領導郵寄誣告信共計1300餘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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