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1300餘封信誣告上司
張敬禮任國家藥監局副局長後,遇上了鄭筱萸(國家藥監局原局長,已被執行死刑)案發,藥監局一批幹部落馬,局長職位暫時空缺,此時的張敬禮有了“轉正”之心,但他努力了半天,最終沒能達到目的。之後的幾年,他一直謀劃此事。
2010年,藥監系統再發腐敗案。張敬禮認為,只要一把手落馬,他這個副局長就可以盡快轉正,執掌藥監大權。為此,他讓人編寫一把手一些所謂的“問題”。目前,網上還能搜索到該誣告文章,文中直指國家藥監局領導失職瀆職、搞形象工程、任人唯親、收受賄賂等,並列出了所謂“違規提拔幹部清單”。
與張敬禮一同受審的還有兩家企業的3名負責人,他們是北京浩博中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洪炳;北京朗天投資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楊軍,副總裁潘京萍。檢察機關指控稱,2008年11月間,張敬禮指使北京浩博中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洪炳,於2008年11月間,故意捏造廖洪炳曾請托他人辦事並給予他人10萬元及價值人民幣5萬元蟲草的事實,向中紀委等部門實名舉報,並在中紀委調查期間,實名反映上述捏造的事實。
此外,2010年2月至5月間,張敬禮故意捏造他人以權謀私、收受賄賂等事實,並指使北京朗天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楊軍,副總裁潘京萍,向中紀委等部門及有關領導郵寄誣告信共計1300餘封。
非法經營獲利1600餘萬
檢方對張敬禮的指控,還包括其涉嫌非法經營罪。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間,張敬禮夥同被告人廖洪炳,印刷、銷售非法出版物《壽世補元》一書第二版、第三版共計43000餘套,非法經營額合計人民幣2300萬餘元,違法所得額約1600萬餘元。
據媒體披露,張敬禮之所以案發,主要緣於其指使他人舉報現任國家藥監局領導。中紀委介入調查,最終確定所謂舉報純屬誣告。隨後,辦案人員對舉報人展開調查,舉報人供出多起行賄行為,相關官員即因此落馬,受到調查的這家公司就是北京朗天投資有限公司,朗天公司在張敬禮案中還被控單位行賄罪。
檢方指控,2008年至2010年間,北京朗天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楊軍,副總裁潘京萍在朗天公司的下屬公司———北京朗依制藥有限公司購買順義區國有建設用地過程中,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順義分局副局長劉寶提出請托,並於2009年6月向劉寶行賄積家牌手表一塊。今年6月30日,50歲的劉寶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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