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華(司機):看這多少車啊,一個一個都拿錢,本地的車不拿錢。
記者:他沒給你開單子?
小華:沒有,不知道為啥罰的。
午夜攔車不許討價還價
盂縣
當晚,老郭和小華駕駛運煤車經太原進入314省道,向山西盂縣方向行進,隨後運煤車就將進入河北。車到盂縣已經是28日凌晨1時許。
據兩名司機介紹,每次白天通過盂縣都有交警罰款,這次午夜經過應該可以省下這筆罰款了。但當運煤車沿著省道爬上一個山坡後,前方又出現了六七名交警正在雙向攔車檢查,十幾輛運煤車排在前面依次接受檢查。雙向攔車、逢車必檢也是國家明文禁止的。
小華:又得給他準備小費50塊錢。
小華駕駛的運煤車被一名盂縣交警伸手攔下。
小華:多少錢?
交警:駕駛本。
小華:啥駕駛本,多少錢?少罰些吧。
交警:你快點。
小華:50啊?30吧。
交警:少跟我討價還價,這不是自由市場啊!
同樣是沒有理由,沒有罰單,沒有收據,收取50元錢後放行。
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執法人員如果不出具處罰決定書和收據,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但司機說,如果開罰單,不但數額更大,而且還會被扣分,因此才直接給錢私了。
交警強塞給記者兩萬元
就在司機啟動貨車時,收錢的交警發現了正在拍攝的記者。隨即,現場六七名交警衝過來把運煤車圍住。
記者說明身份並向他們出示了證件後,幾名交警仍堵在車前,不予放行。在被扣留將近一個小時後,記者執意要求離開,交警開始搶奪記者手中的攝像機,鏡頭燈被當場打斷。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交涉,盂縣交警要求記者必須收下兩萬元錢作為“設備損壞補償”。28日4時許,記者和運煤貨車才被放行。
隨後,記者將兩萬元錢轉交給紀檢監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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