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8日電/歷經12年“五審”終出台的《行政強制法》6月30日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據河南商報報道,昨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提出具體實施意見,全省各級行政機關發布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有關行政強制的規定凡與《行政強制法》不一致的,自實施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
現狀
行政強制用不好會傷害百姓
法學界將行政強制比喻成一把“雙刃劍”,用得好可以提高行政效率,用得不好會傷害老百姓。
去年媒體連續報道的“紅薯爺爺”張會全遭鄭州市金水區城管掌摑事件等,是協管人員採用暴力執法手段,從而引發矛盾。發生“紅薯爺爺”事件之後,鄭州市今年5月通報的2010年度違法執法20個案例,金水區試行的城管業務外包就位列其中,並被叫停。
有一些網民習慣把“行政強制法”稱作“行政強拆法”,這一誤讀由來已久。長期以來,最高立法機關與行政法的學者們總是不厭其煩地解釋:這部法律重要的不是多給權力,而是規範權力。
新《行政強制法》實施後,將更好地平衡行政權力與公民權利。一方面要給行政適當的權力,但又要限制它不要濫用。這就如同,給一個人鞭子,但同時又給他一副手銬。按照《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措施權不得委托”,今後一些臨聘人員將不能參與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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