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債危機的“病根”在於:幾十年來一些國家一直“借債度日”,並以此建立了一整套讓全世界羨慕、與其經濟實力不相稱的社會福利保障體系。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歐洲各國又競相出台“經濟刺激計劃”,造成一些政府債台高築,結果危機最先從經濟薄弱的南歐國家爆發,一發而不可收。
德國的“藥方”立足於“治本”。其核心之一就是要將財政赤字不超過國內生產總值的3%這一“黃金法則”寫入各國憲法,違背者將被自動處罰。從某種意義上說,該“藥方”是力圖將“德國模式”推廣到整個歐元區。但“橘生淮北則為枳”。“德國模式”不一定在歐洲各國都適用。歐洲一些國家的確想效仿德國的一些做法,比如西班牙、奧地利、波蘭都修憲,將財政赤字上限做硬性規定。但是,與德國相比,南歐一些國家存在的關鍵問題是經濟結構不合理,產業競爭力需要提升。因此,只有“節流”而沒有“開源”,路難以走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