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者稱“遠還不夠”
分析師認為,儘管會議批准一攬子決議,但部分內容不夠具體,而且措辭留有巨大漏洞,可能讓某些國家得以逃避減排責任。如《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期限,決議沒有明確說明是5年或8年;對於綠色氣候基金,資金來源和管理機制仍是空白;沒有提及懲罰措施……
世界自然基金會能源和氣候部門主管史密斯說:“他們沒有達成真正協議。他們弱化立場,以便所有人都能入夥。”
環保人士認為,一攬子決議沒能解決最緊急議題,在減排方面沒能採取更迅速、更深入的行動。他們說,如果今後幾年內無法扭轉減排局面,全球可能陷入災難境地。
氣候大會協議細節
減排第二承諾期
發達國家從2013年起執行減排溫室氣體第二承諾期,並在明年5月1日前提交各自減排承諾。
“綠色氣候基金”
會議決定正式啟動“綠色氣候基金”,到2020年發達國家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至少1000億美元,幫助後者適應氣候變化。
特設工作組
大會照顧到歐盟主張,即成立“德班增強行動平台特設工作組”,負責2020年後減排溫室氣體的具體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