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不如疏
一方面是實業缺錢,另一方面是民間仍有大量富餘資金無法到達實業手中。對於民間資金的流向,浙江省政府認為,堵不如疏。
12月7日,浙江省出台了國內首個引導和規範民間融資管理辦法《關於加強和改進民間融資管理的若干意見(試行)》,目的即為了引導與規範民間融資行為,發揮其積極作用的一面,逐步構築一個使之從地下走上地面的陽光化體系。
上述《意見》明確對民資“非禁即入”的思路,包括鼓勵和引導民資進入實體經濟、重大項目建設等領域。
事實上,實體經濟在此前很長一段時期內都是民資流向的主體。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調查顯示,2003年溫州民間借貸資金高達90%的比例流入了生產經營、小生意和養殖業等實業領域,僅10%進入建房購房等其他途徑。此後幾年間,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升溫及礦產等資源價格急劇上漲,才逐步偏離實業,大量的資金湧入房地產、礦業等投機領域賺“快錢”。今年以來,溫州民間借貸資金規模約1100億元,其中投向生產經營占比驟降至35%,用於房地產投資的占20%,而流入民間借貸市場的資金多達45%,“以錢炒錢”成為當地民間融資的重要流向。
浙江省金融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吸引民資複歸實業,關鍵是讓他們看到投資的前景。《意見》中為民資所辟設的“陽光化投資領域”,都蘊含著大量的投資商機,回報不菲。
以“十二五”海洋經濟重大建設項目規劃為例,浙江全省統籌安排相關重點建設項目近500個,總投資約1.2萬億元,“十二五”期間將投資8000多億元。2010年至2012年,浙江省每年安排10億元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海島基礎設施、海洋科技研發等項目建設,並建立10億元海洋產業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投向海洋新興產業、臨港先進製造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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