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提高對外開放水準。要調整財政轉移支付結構,加強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要推進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和房產稅改革試點,合理調整消費稅範圍和稅率結構,全面改革資源稅制度,研究推進環境保護稅改革。要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和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保持人民幣匯率基本穩定。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積極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業和“三農”的金融機構。要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要完善原油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逐步理順煤電價格關係。要繼續深化國有企業、行政管理體制、文化體制等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加快落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要保持外貿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保持出口平穩增長,推動出口結構升級,加強和改進進口工作,積極擴大進口,促進貿易平衡。要引導外資到中西部地區投資,擴大服務開放,擴大境外投資合作,積極防範境外投資風險。要深化國際合作,加強同周邊國家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反對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妥善處理貿易摩擦,努力改善我國發展的外部環境。
五、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要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育品質,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佈局優化。要堅持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加強就業扶助,支持勞動密集型產業和小型微型企業發展。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養老等各類社會保險覆蓋範圍,提高統籌層次和保障水準,落實好各項保障措施和救助機制。要重視農民工在城鎮的工作生活問題,幫助他們逐步解決在就業、居住、醫療、子女入學等方面遇到的困難,有序引導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進城落戶。要繼續做好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加快推進以縣級醫院為重點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加快全科醫生培養。要抓好保障性住房投融資、建設、運營、管理工作,逐步解決城鎮低收入群眾、新就業職工、農民工住房困難。要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動搖,促進房價合理回歸,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設,擴大有效供給,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要落實好中央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各項部署,妥善解決群眾合法合理訴求,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要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加強食品、藥品、生產安全監管,強化社會監督,依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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