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4日電/國家減災委辦公室14日發佈的11月份全國自然災害損失情況顯示,上月全國因災直接經濟損失達10.5億元。
新華社報道,近日,民政部、國家減災委辦公室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農業部、統計局、林業局、地震局、氣象局、保監會、海洋局、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等部門對11月份全國自然災害情況進行了會商分析。
經核定,2011年11月份,各類自然災害造成全國66.9萬人次受災,14人死亡(含失蹤),2.5萬人次緊急轉移安置;農作物受災面積12.6千公頃,其中絕收0.9千公頃;房屋倒塌0.3萬間,損壞9.3萬間;直接經濟損失10.5億元。
據國家減災委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11月份全國自然災害以地震、風雹、低溫冷凍和雪災為主,災情較近年同期明顯偏輕。
11月份,洪澇(含山體滑坡泥石流)、風雹、低溫冷凍和雪災、地震等災害均有不同程度發生,受災區域相對集中,主要在西部地區,其中,四川、貴州、甘肅、新疆4省(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因災直接經濟損失之和佔全國災害總損失的近90%。11月份,中國大陸地區共發生5級以上地震2次,地震災害損失佔全部災害總損失的近80%。
11月份,全國因山體滑坡泥石流災害導致10人死亡(失蹤),佔因災死亡(失蹤)總人數的70%以上。地質災害多由持續降雨引發,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雲南3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