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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側翻事故現場。 |
中評社香港12月14日電/美國《僑報》12月14日載文《加強監管 別讓校車“零事故”成奢談》,摘要如下:
“問題校車”再添血賬!就在大陸進行校車安全專項整頓之際,江蘇徐州豐縣12日晚又發生一起校車慘劇,15個年幼的生命在這場“意外”側翻事故中凋零。
這一天,距甘肅正寧“11.16”校車特大安全事故(致21死)僅26天;而就在此前一天,總理溫家寶三番五次強調的《校車安全條例(徵求意見稿)》剛剛公布。
近一個月來,各地發生校車事故頻頻見諸報端。這些“意外”的背後又有多少隱患早已鑄成?但凡成人社會多一份堅持、少一份僥幸,悲劇便可止步。
有大陸媒體評論說,官方推出的《校車安全條例》雖對校車如何申請,道路行駛和停車享有哪些權利,均有詳細規定,但在誰掏錢買車、校車如何運營等關鍵性問題卻留了“口子”,只作原則性規定。
於是,教育部早先“中央財政完全為校車埋單不現實”的聲明,便成了合理的存在;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大規模“並校”後的農村、縣鎮地區,地方政府漠視校車的“現實需要”,轉而把“皮球”踢給學校和家長的現象,也有了擋箭牌。而學校資金有限,家長因工作繁忙沒時間早晚接送,便衍生了租車、包車或與車主協議用車等變通之法。此次徐州豐縣的出事校車,就屬於“協議用車”。當地教育機構也在第一時間急急撇清關係——事故“與學校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