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僅按不同歷史時期列舉幾條。1940年,毛澤東同志在《新民主主義論》中指出:“共產黨員可以和某些唯心論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動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統一戰線,但是決不能贊同他們的唯心論或宗教教義。”1982年,在鄧小平同志領導下制定的中共中央文件《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指出:“我們黨宣布和實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這當然不是說共產黨員可以自由信奉宗教。黨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對我國公民來說的,並不適用於共產黨員。一個共產黨員,不同於一般公民,而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成員,毫無疑問地應當是無神論者,而不應當是有神論者。我們黨曾經多次作出明確規定:共產黨員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參加宗教活動,長期堅持不改的要勸其退黨。這個規定是完全正確的,就全黨來說,今後仍然應當堅決貫徹執行。”1990年,江澤民同志在與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代表座談時指出:“宗教世界觀與馬克思主義世界觀是根本對立的。共產黨人是無神論者,共產黨人的世界觀應該是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共產黨員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須要向人民群眾宣傳無神論、宣傳科學的世界觀。”2002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宗教工作的決定》指出:“共產黨員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黨員、幹部堅定共產主義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蝕。對篤信宗教喪失黨員條件、利用職權助長宗教狂熱的要嚴肅處理。” 2006年,胡錦濤同志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我們中國共產黨人是無神論者,不信仰任何宗教”。在2010年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和2010年新疆工作座談會上,胡錦濤同志都重申要堅持共產黨員不能信教。
正是在馬克思主義世界觀的指引下,我們黨才能領導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推動社會的革命、進步和發展,而不是去追求虛幻的天國和來世;才能在中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實踐中不斷深化對客觀世界的認識,用科學的理論指引億萬人民新的實踐;才能實現全黨在思想、理論、組織上的高度統一,保持和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
至於不允許黨員信教違背了宗教信仰自由之說,是完全站不住腳的。這種說法實質上是假冒“公民權利”的名義取代對黨員保持思想先進性的要求和履行黨員義務的責任。當一個公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的時候,就意味著他無條件地接受馬克思主義的辯證唯物主義世界觀,也就意味著他根據公民所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自願選擇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根據同一項自由權利,他當然可以重新選擇信仰宗教,但這就表示他中止了、逆轉了“思想入黨”的進程,僅餘形式上的“組織入黨”,而這對於他本人和黨組織都不再具有實際的意義,相反對黨組織保持思想、組織上的統一是有害的。如果一個黨員積極參與宗教團體生活和傳教,甚至利用黨員身份保護、推動非法的宗教活動,黨組織就應及時採取措施,使其退出黨員隊伍。這既不是“歧視宗教”,也不是“強制不信仰宗教”,只是一個政黨對不再贊同其指導思想的個別黨員給予必要的組織處理而已,從憲法和黨章的角度都無任何可指摘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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