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中央的一貫精神,對參加宗教活動和有宗教意識的黨員要立足於教育,耐心地幫助他們回到馬克思主義的立場上來,堅定共產主義信念,而不是一味遷就。對利用職權助長宗教狂熱,支持濫建寺觀教堂的,要嚴肅地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仍不悔改的,要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相關黨內文件的規定給予處分。黨的宗教工作幹部尤其不能信仰宗教,對這部分黨員幹部的教育和管理尤其要嚴格。
改革開放以來黨組織的快速發展,客觀上對黨的思想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當前,年齡不滿35周歲的青年黨員約占黨員總數的1/4,許多青年人仍處於世界觀的形成時期,應當鼓勵他們自覺加強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和無神論的學習。對於離退休黨員,黨組織除了關心他們的物質生活,也要關心他們的精神生活,防止他們因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減少,受社會宗教環境的影響而在思想上逐漸滑向宗教。我國一些民族地區往往也是傳統宗教影響比較大的地區,廣大少數民族黨員在維護民族團結、保持邊疆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也應當是宣傳教育的重點。在一些多數人口信教的少數民族中,可以允許黨員對一些從宗教轉化來的民族習俗、禮儀採取靈活態度,以避免脫離群眾,但思想上的要求不能降低。
共產黨員不能把自己混同於一般群眾,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要自覺按照黨章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應當積極宣傳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盡到一個共產黨員引導群眾崇尚科學文明、追求社會進步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