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同意事故調查組給予鐵道部、通信信號集團公司、通信信號研究設計院、上海鐵路局等單位54名責任人員黨紀政紀處分的處理意見。其中,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原副總工程師兼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微博)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另案一並處理;通信信號集團公司總經理、通信信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馬騁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鑒於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責任。鐵道部副部長陸東福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記過處分;給予鐵道部總工程師何華武記過處分;給予鐵道部運輸局原副局長兼客運專線技術部主任、現任科技司司長、黨總支書記季學勝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鐵道部運輸局原副局長兼基礎部主任、現任廣州鐵路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徐嘯明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鐵道部科技司原司長、現任安全總監兼副總工程師耿志修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通信信號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常委繆偉忠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通信信號研究設計院董事長、黨委副書記張海豐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上海鐵路局原局長、黨委副書記龍京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上海鐵路局原黨委書記李嘉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對其他責任人員,根據其應承擔的責任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對於相關責任人員是否涉嫌犯罪問題,司法機關正在依法獨立開展調查。
會議決定,責成鐵道部和鐵道部部長盛光祖分別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會議決定,責成國務院國資委對通信信號集團公司、通信信號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屬通信信號研究設計院依法進行整頓,重新組建通信信號研究設計院列控所。
會議要求,鐵道部、相關鐵路運輸企業和設備研發生產企業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按照調查組針對事故暴露問題提出的整改意見,結合前一段鐵路安全大檢查的情況,進一步做好整改工作,切實加強安全質量管理,全面提高鐵路特別是高速鐵路建設、運營安全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