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1日電/光明日報報道,近日,中宣部、中央外宣辦、國家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等五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新聞采編工作的意見》,湖北各新聞單位結合自身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規範采編行為的措施,取得明顯效果。
《意見》下發後,湖北省委宣傳部長尹漢寧迅速組織湖北日報報業集團、長江日報報業集團、湖北省廣電總台、長江出版集團等新聞媒體及時進行傳達,要求各單位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文件精神。提出8項具體要求:牢牢把握輿論導向、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嚴格規範新聞採訪行為、切實加強審核把關工作、規範互聯網信息使用、規範媒體微博管理、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原則、完善管理機制。各新聞單位針對這些要求,採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作為省委機關報,為履行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這一崇高職責,湖北日報特別注重自身教育。去年底至今年上半年,湖北日報編輯部開展“杜絕虛假報道,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新聞職業道德建設”專項教育活動。他們對照《襄樊日報》刊發的《50件有毒玉米奶疑流入我市,工商部門緊急排查》的虛假失實報道,抓住自身出現的幾起差錯,舉一反三,開展了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提高報紙質量,封堵差錯的主題教育活動。這次教育活動對編輯記者觸動很大,很多記者表示,報紙工作無小事,特別是省委機關報,一定要首先做到恪守新聞真實性原則。編輯部還公開刊登了杜絕虛假報道舉報電話027-88567045,歡迎廣大讀者監督。
長江日報報業集團將“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作為提高辦報水平、提升采編質量、鍛煉采編隊伍的重要契機。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深入基層第一線抓典型、撈活魚,增強新聞報道吸引力、感染力。報道倡導清新樸實、生動鮮活、言簡意賅的文風,贏得了更加廣泛的讀者群。
湖北省廣播電台嚴格稿件“四審”把關制度,除繼續堅持編輯一審、值班主任二審、值班總監終審外,播音員(主持人)要有讀審。
湖北省委常委會明確要求湖北媒體不搞異地監督,不搞跨省監督採訪。各媒體通過規範采編行為,更好地傳遞了黨和政府的聲音,反映了人民群眾的需求,把握住了社會輿論方向,增強了媒體的公信力和影響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