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快速的城市化“圈地運動”,已經積累了大量的因土地而起的各類事件。於建嶸等學者研究發現,土地問題已占全部農村群體性事件的65%,已成農業稅取消後,影響農村社會穩定和發展的首要問題和焦點問題。土地是農民的生存保障,而且土地問題涉及巨額經濟利益,也就決定土地爭議更具有對抗性和持久性。比如從去年9月持續至12月的“烏坎事件”,土地問題正是其中最重要的誘發因素。
如今,一線城市的住房銷售額和房價已顯著回落,這不僅給地產開發商造成財務壓力,也令依賴土地銷售創收的地方政府承壓,不得不開始“割肉”,下調地價,或以出讓更多的土地來維持這種創收。還有,過度依賴土地出讓金償還地方債務的風險在積聚,一旦土地出讓金大幅下降,地方債務將很難償付。去年6月27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審計工作報告時,首次披露了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底數,截至2010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共計107174.91億元。在如此巨大虧空中,審計查實,有351億元債務資金被投向資本市場、房地產和“兩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產能過剩)項目。而這種形勢下,不難預料,早前大量被政府徵收的土地的補償以及後期的安置、土地閑置等,就更將成為問題,新被徵收的土地,又將會更加被強制賤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