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
國企:犯罪多系貪腐 民企:犯罪多因融資
長期關注企業家犯罪案件的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為“2011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提供了一手數據和分析。該律師事務所主任,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主任田文昌指出,企業家犯罪的四種情況,分別是“確實有罪”、“無意識不知不覺中的犯罪”、“因法律界限不清導致的犯罪”以及“被誣陷”。
“除第一類犯罪外,後三類犯罪都不是有意識主動犯罪,法律不清晰、制度不完善這些因素,使得企業家的落馬非常悲情。”田文昌認為,與國企企業家相比,民營企業家的“悲情”成分更大。“國企企業家的主要犯罪類型是貪腐,而民營企業家多在融資問題上犯罪,前者是錢多,後者是沒錢。”
除在獲取資金、資源上不如國企企業家外,田文昌認為,在司法審判上也存在對國企企業家量刑輕、對民營企業家量刑重的傾向。他建議應對立法做更加細致明確的規定,營造對國企企業家、民營企業家一視同仁的司法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