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28日電/中央社報道,前台北駐美堪薩斯市辦事處長劉姍姍涉及外傭合約詐欺案,美國法官27日接受認罪協議,劉姍姍將向被害人賠償並接受遞解出境,何時返台尚不清楚,但預料可在數日內實現。
密蘇里州西區聯邦法院於美中時間27日上午10時(台北28日零時),針對劉姍姍與辯護律師沃肯(JamesWirken)去年11月18日提出的認罪協議召開最後的判決聽證庭(Sentencing Hearing)。
法官凱斯(David Gregory Kays)依判決前調查報告的建議,接受協議內容並決定劉姍姍即時遣返。
在法官要求下,64歲的劉姍姍上午身著橘色囚衣,穿戴手銬腳鐐出庭。她在庭上發表聲明,承認犯錯,並表示懊悔。她哭泣著說,這是她人生當中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劉姍姍於去年11月10日遭美國聯邦探員以外傭合約詐欺罪嫌拘捕,案件於去年11月16日及18日召開預備庭,由於全案牽涉甚廣,劉姍姍與律師決定提出認罪協議,以求速戰速決,但主審法官凱斯認為,需要更多時間瞭解全案,並未當庭同意協議。
緩刑觀護員(Probation Officer)於去年12月底提出判決前調查報告,院方與辯方對內容與判決建議均未有異議,全案於27日宣判。
劉姍姍遭羈押超過兩個半月,駐美代表處官員曾前往探視,劉姍姍於拘留期間並未傳出身體不適,但希望早日離開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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