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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春節評論:和平發展非“和平獨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29 00:27:55  


 
  在目前兩岸缺乏深層次互信的前提下,承認“和平發展”是兩岸關係的主旋律也是難得的交集,為兩岸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也體現了兩岸人民的智慧。但需要提醒台灣同胞和馬英九執政當局的是,和平發展絕對不是“和平獨立”的手段,而是一個不斷“反台獨”的過程,如果想將其作為“和平獨立”的途徑,最終將損毀和平發展的根基。台灣與大陸最終要實現統一,統一的時間也許是三十年、五十年或者更長的時間,但絕對不會無限期地推遲下去,想利用“和平發展”去實現“和平獨立”是萬萬不可的,也是做不到的。 

  和平發展需要有法律的保障。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從某種角度而言,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依然是內戰的雙方,戰爭狀態還依然存在,尚未完全結束。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實屬必要。

  2011年10月17日,為了“總統”選舉的需要,馬英九提出了簽訂“和平協議”的政見,並且附加了三個前提:“一是民意高度支持,二是台灣確實需要,三是台立法機構監督。”這是一個很好的前提,也是大陸可以接受的。但民進黨對此進行了尖銳的批判,民進黨發出的新聞稿表示:在馬英九“九二共識”、“一個中國”的協商前提下,“和平協議”已涉及“改變現狀”,啟動了兩岸協商統一的進程。在民進黨的強烈圍攻下,馬英九的立場立即大幅度退縮,2011年10月24日,馬英九再次公開說明洽簽兩岸和平協議主張,提出“十大保證”做為簽署協議的前提,十大保證包括:“一個架構”,即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兩個前提”是民眾達成高度共識,兩岸累積足夠互信;“三個原則”是“‘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四個確保”則是確保“中華民國”“主權”獨立與完整、確保台灣的安全與繁榮,確保族群和諧與兩岸和平、確保永續環境與公義的社會。馬英九說簽和平協議不是為了兩岸統一,政府不會與大陸談統一問題,而是希望透過此程序來確保兩岸和平可大可久,強調唯有滿足十大保證的各項條件,才會與大陸洽簽和平協議,而且之前一定先經過全民公投。馬英九的退縮條件之苛刻,和民進黨的主張幾乎接近,不僅深深地捆綁了自己的手腳,而且將“兩岸和平協議”推上了“和平獨立”的舞台,給兩岸和平協議簽署投下了未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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