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的人權進步是世所公認的,中國在取得了世界上最好的經濟發展成就的同時人權狀況處於歷史上最好的時期,中國已經走出了一條與本國國情相適應的人權發展道路,尊重和保障人權成為治國理政的重要原則,對此,《報告》自身也不得不承認“今年為中國人權狀況進行有效倡導游說的國家政府相對較少”。事實上,報告中羅列的“推測”、“被傳”、“估計”出來的“事實”恰恰是過去一年公認的中國人權的進步所在。
政治化的人權邏輯蘊含著雙重的政治前提:一是對中國人權狀況以及社會制度的一貫偏見;二是為中國以臆斷的中國“各種侵犯人權行為”製造一個新的政治難題。而這雙重政治含義背後的真實寓意無疑更為深刻,這表明西方一些人仍然在繼續基於根深蒂固的“冷戰”思維和制度霸權意識來從人權上認知和扭曲中國。由此引申出來的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是,西方一些人為什麼會對中國的人權狀況持有根深蒂固的偏見,這樣的偏見又是以怎樣的思維方式把人權演繹成為攻擊中國的政治工具的呢?對這一問題做一有益的探討,或許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報告》真實的政治意圖。
偏見的起點當然是傳統的意識形態思維,遲至今日,這一強大的思維定勢仍然主導著西方的主流意識形態,對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的中國不可避免地會延續這樣的扭曲認知,而且,只要中國還是社會主義國家,西方就會堅持對中國的制度性扭曲,就會始終在意識深處把社會主義的中國視為對西方制度的威脅和挑戰。
冷戰結束以後,西方對自己的政治制度產生出莫名的優越感和對其他所有與西方政治制度不同的國家的制度性傲慢與偏見,認為只有西方的政治制度才是唯一合理並具有普世價值的。正是基於這樣的制度性傲慢,西方才會肆無忌憚地在世界各地推行“全球民主運動”,任何一種非西方的政治制度都會受到嚴厲的輿論攻擊和打壓,相關國家也因此被貼上“不民主”、“專制”、乃至“無賴國家”的政治標簽,這一制度性傲慢投射到對中國的人權態度上,當然會與制度威脅心態相融合,形成更加強烈的政治偏見。在此意義上,《報告》隱含的是一種新“中國崩潰論”:既然不能在經濟上指望中國“崩潰”,那就通過人權這一政治武器從內部促使中國崩潰。這是《報告》刻意強調“阿拉伯之春”,臆斷“阿拉伯之春”使“中國政府感到焦慮不安”的真實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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