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道,梁林故居已列入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新發現文物項目,這意味著梁林故居已屬文物建築,對其進行遷移和拆除必須征得上級文物部門的批准。然而,梁林故居竟然在春節喜慶之時被悄悄地拆除,文物建築遭受如此命運,凸顯出文物保護的脆弱和無力。
儘管有關部門已責成建設單位調整建設方案,要求“在建設規劃上確保院落得到保留”,但梁林故居已不複存在,對梁林故居的破壞已經既成事實。
拆遷梁林故居顯然已非“維修”所能解釋,其中尚有諸多疑問:首先,究竟是何人授意對故居進行拆除?其次,既是“維修”為何選擇拆除?此外,文物保護部門為何對此“ 後知後覺”,在監管上是否存在漏洞?這些都需要有關部門的進一步調查,並依法對肇事者作出懲罰,方能回應公眾的關切。
近年來,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毀壞、占用文物的事件有增無減,而打著維修保護文物的旗號、行破壞文物牟利之實的案例也並不鮮見。梁林故居被拆除不啻為文物保護的一記警鐘,如果對這種行為視而不見,甚至是寬大處之,將使文物保護威信掃地。如何對待梁林故居被拆事件,體現文物保護的決心和能力。(時間:1月29日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