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日電/昨天,北京市交管局聯合路政局、運管局、交通執法總隊發布通告,在全市範圍整治超速超員超載超限和疲勞駕駛違法行為,超速50%的將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超速50%吊銷駕照
北京晨報報道,通告稱,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應當遵守限速規定,不得超速行駛。對超過規定時速50%的,將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大型客車在高速公路上最高速度每小時不得超過100公里。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將聯合實行高速公路區間測速,根據進口、出口距離、所用時間計算區間行駛速度,並在出口處依法處罰超速車輛。
此外,嚴肅整治疲勞駕駛違法行為。身體過度疲勞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機動車。連續駕駛機動車達到4個小時的,應當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於20分鐘。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加強巡邏管控,並對客運車輛特別是臥鋪客車、旅遊包車進行重點檢查。發現駕駛人疲勞駕駛的,將依法處以200元罰款,並強制要求更換駕駛人或引導客運車輛進入服務區落地休息。
超員超載罰款扣分
客運企業不按照批准的客運站點停靠或者不按規定的線路、班次行駛,強行招攬旅客的,由交通部門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同一客運企業的車輛有兩次以上超員違法行為的,由交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在進京路段行駛的重載貨車,經過磅檢測構成違法超限運輸的,由交通路政部門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處罰。對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和駕駛員,以及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道路運輸企業,由交通部門予以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的處罰。對存在非法改裝營運貨車行為的,由交通部門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超載運輸未達到超限標準的,由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罰。對現場查處的超載駕駛人嚴格落實記分制度,累積記分超過12分的,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同一運輸單位的車輛有兩次以上超載違法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舉報違法車輛有獎
四部門也出台了相應的舉報獎勵措施,本市開通電話(122)、短信報警平台(12122),受理群眾舉報公路客運車輛超速、超員和疲勞駕駛違法行為。122報警平台負責接受舉報,通知有管轄權的交管部門及時查處。不屬於公安交管部門管轄的,由有關交通部門進行查處。根據舉報信息查實處罰違法行為後,將對舉報人員予以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