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宜在外交部設立“非傳統安全司”(或者可以將領事服務業務與領事保護業務分離,將領事保護中心變為相對獨立的機構),以專門應對海外非傳統安全威脅為其主要職能,與各相關部門聯合建立海外安全風險評估機制,為公民走出國門提供安全信息手册,為海外的中國公民提供免費與不限時的電話安全咨詢,為海外公民實時提供預防各種安全“隱患”的警示,為海外涉華危機事件中的我方人員提供第一時間的援助,並設立相應的專項“領事保護基金”。我國還應呼籲國際社會來簽署類似《共同防止綁架等惡性事件公約》等合作協議。
同時,中國的跨國公司、商會等民間組織、與國際問題研究相關的研究機構和大專院校也應為提供海外領事信息做出努力。作為應對非傳統安全威脅的重要方面,中國軍隊應考慮建立保護海外公民的特種部隊,以在和平手段失效時有效保護中國公民和法人在海外的生命與財產安全。
此外,還要提高中國公民的海外安全意識與能力。這方面存在的問題頗多,如許多中國公民到了國外不主動到中國的駐外使領館或辦事機構進行登記告知,缺乏安全意識與危機防範預案,缺乏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權利的知識與能力,缺乏中國公民之間的互助與聯動,缺乏處置危機時的自救與互救能力,缺乏學習他國文明與注重自身形象。
當然,蘇丹與埃及的中國公民被綁,是屬於政治性質的“非傳統安全事件”,我們相信中國政府與當事國政府能聯合及時地處置好這些危機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