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相互借貸的現象非常普遍,臨時周轉性的民間借貸利率明顯偏高,無息的都是向親友借的,月利超過30%的9家企業有5家是來自民間借貸機構,1家來自社會集資,還有3家借自別的企業。”吳偉萍介紹說,交易規範化程度還有待提高,就容易演化成非法集資,像路橋、黃岩等區都出現了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
中國光大銀行台州支行吳傑透露說,台州民間借貸機構都有一個諸如擔保公司、典當行之類的公開合法身份,由過去的地下金融逐漸轉向半公開與公開,企業相互拆借、借貸的高利率增加了企業的財務負擔,容易引起資金鏈斷裂,隱藏著較大的金融與治安風險。
“民間融資有利於緩解金融壓抑造成的扭曲,每年近百億的利息形成了相應的利益輸送渠道,滋生了一個強大的利益集團。”浙江律師童鬆青分析說,浙江民間融資活躍,是因為正規金融單一及較強的政策性壟斷局面、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滯後、金融市場化程度低所致,客觀上增加了非法集資的機會。
“家庭婦女,沒別的事,就是放貸,反而比幹別的工作來錢快,又輕鬆,你說幹嘛不做啊?”家住臨安市錦城街道的朱阿姨是某集資詐騙案的受害者,她說,“借錢給人很平常,但各家借各家的,不通氣,出事了才知道原來他發展了那麼多下線,這下被害苦了!”
據了解,在這起案件中,十多個被害人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但都被告知因沒有可執行的財產而宣告執行終結,朱阿姨說,“少則幾十萬,多則上千萬,但其中有幾個靠利息賺夠了,也不會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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