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香港立法會主席薪酬每月為14萬6300港元,內會主席則有10萬9730港元,其他議員則有7萬3150港元,此外,議員每年享醫療津貼2萬8000港元,每屆任滿酬金為總工資15%。
另外,工作開支償還款額上,則每年約有189萬港元。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表示,立法會歷屆已提出調整薪酬要求,但港府一直未能就厘定議員薪酬水平,找出一個大家可接受的機制。
她說,小組委員會過去的討論,一直指議員酬金偏低,遠低於港府的政治助理(月薪10萬多至16萬多港元),更是月薪28萬港元的政策局長的四分之一,難吸引有志之士投身議員工作,故要求檢討。
她稱,秘書處是循議員履行職務工作時數、所承擔職責範圍、海外司法管轄區議會議員酬金如何厘定、及調整理據,作出加薪研究
目前,香港的立法會議員平均每周工作59小時,比港府內一些標準工作每周44小時還要多,許多議員如參與多個委員會,每周時數更多達60多個小時;若擔任委員會主席,工作時數更多。
因此,吳文華認為議會工作的承擔,已需要議員全程投入,很難在另外地方找兼職工作,為自己及家人提供足夠收入,故認同議員薪酬水平,應可以支持有志之士最低程度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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