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姆尼的身價的確是很高,達2.5億美元,是普通美國人的1800倍。可以說,他不是“1%”,而是“0.001%”。羅姆尼的年收入超過2000萬美元,但由於大都是投資收入,所以兩年裡只交納了15%的稅金。而年收入只有4萬美元的美國普通工薪族要交納25%的稅金,因此他們不會對羅姆尼有好感。但這是美國稅制體系的問題,即投資收入比勞動收入適用更低的稅率,並不是羅姆尼故意逃稅做出違法行為。羅姆尼兩年裡向宗教和慈善團體捐款700萬美元,因此不能說他是“吝嗇鬼”。
但是,羅姆尼的財富仍然成為眾矢之的。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美國社會最近急劇擴散的“反富人情緒”,而不是羅姆尼個人的問題。美國是以個人主義為基礎的自由市場經濟的代表性國家,傳統上富人一直是尊敬和崇拜的物件。但去年發生“佔領華爾街”示威後,不只是象徵貪欲的部分華爾街金融人士,所有富人都成為指責、鄙視的對象,進一步說就是“公敵”。因經濟長期低迷而淪為貧困階層的中產階層以及失業青年將憤怒灑向“有錢人”。美國政界、官界和經濟界的名流聚會——“苜蓿草俱樂部 (Alfalfa Club) ”的成員們最近參加年例晚宴時被示威群眾罵“可恥(shame!)”。
美國慈善基金會的數量超過7萬個,富豪們一直忠實履行回報社會的責任,但現在投向他們的目光是火辣的。他們今後是會恢復名譽,還是被抨擊為更大的元兇?最近流行的“資本主義失敗”爭論給出了很大的暗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