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一做法引發了爭議。“從公租房的住戶情況和租賃期限都不能體現北京提高公租房配套的理由:為什麼公租房人口流動性大,密度相對高?公租房既然是面對中低收入人群的,還是不要太舒適了,一旦公租房的配套要超過普宅,則意味著公租房可能會比普宅還要舒適,那將會有大量的不符合公租房標準的能人們採取各種手段去取得公租房的居住權。就像保障房申請一樣,每次都能揪出一些不符合標準的闖關者。茅於軾說經濟經用房不應建私人廁所,因為不建廁所那些有錢有權的特權人士才不會去打經濟適用房的主意,同理,公租房配套標準真的不宜超過普宅。”北京東方基石房地產綜合服務機構總經理楊朝淅表示。
針對現行“千人指標”過低的問題,楊認為,如果現行標準過低,那就應該提高標準,不應以此為由,只提高公租房配套標準,而不提高普宅配套標準。公租房配套標準比商品房還高肯定是不合理的。
此外,相關人士表示多建的配套可以緩解開發商建設公租房的資金壓力,彌補一部分運營成本。這也是對目前開發商投資建設公租房吸引力不足的一項彌補措施。
楊則認為這樣做也未必有效,“首先提高的不全是能銷售的商業配套,還有教育、醫療等。就光從商業配套來說,也沒那麼簡單,不是增加商業設施就能多掙錢的。社區商業的招商和運營是個技術活,尤其是保障房社區,像蘇家坨,居民都入住了但門口的商業都還空著。”
租金高了,承租者無法承受,租金低了,建設者沒有動力;配套多了,滋生尋租空間,配套少了,租戶不幹,開發商也發愁。至於五環內住宅用地將以建設公租房為主,楊認為,這也是一個悖論,如果公租房建得地段太好,固然會造成尋租,但如果地段太遠也不行,“最好應該是搭配著來,五環內普宅和保障房的比例應該是普宅更多一些,7:3或至少6:4。比如可以採取商品房配建保障房的形式。”如何將公租房的租金水平和配套設施維持在一個不高不低、不多不少的合適水平,對北京市建委和規委等有關部門而言真是一大考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