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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文化廳廳長方健宏 |
中評社北京2月15日電/“最近,我也被告上了法庭……很多時候,公眾比我們更懂法。”昨日(14日)在2012廣東省文化工作會議上,文化廳廳長方健宏用自身經歷告誡各文化部門“一把手”,依法行政不得鬆懈。
文化單位“一把手”要懂法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方健宏在會議上強調,今年是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的“攻堅年”。據介紹,今年起,廣東省財政計劃對欠發達地區的文化館、圖書館進行補貼,每個縣級館每年補助10萬元,鄉鎮級館補助5萬元,共計投入1億元。“這是前所未有的支持,我們必須用好這一個億。然而我知道,有的地方至今還把公共文化館的場地對外出租。這是實打實的違法違規行為。追究起來,文化廳是絕對不會幫你們說話”。
方健宏提醒,作為文化單位的“一把手”,還必須認真研究所涉及領域的法規法律,否則將嘗苦果。他說,近日有市民寫了一封投訴信,點名要求文化廳廳長進行答覆。“結果我們超出規定的期限進行回覆,該市民就把我告上了法庭”。
他希望各文化部門的領導以此為鑒,“很多時候,公眾比我們更懂法,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確保所屬文化領域的安全”。
文化單位不完全是“清水衙門”
方健宏還自嘲表示,文化單位不完全是“清水衙門”,也並非反腐敗鬥爭的“世外桃源”。“近年來,在我們文化系統,包括省文化廳機關和基層文化單位,都曾出現過少數違紀違法的反面典型,實在令人痛心。事實證明,大家要時刻綳緊廉政建設這根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