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7日電/環境優先,昨日,北京市政府發布《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文件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提出這一基本原則。今後所有有關環境質量的指標,如污染物總量控制、PM2.5環境質量改善情況等,都將作為各級政府領導的考核指標,決定仕途升遷。
環保不達標 一票否決
新京報報道,昨日出台的《意見》,明確提出“改革創新環境保護體制機制”,即通過環保管理體制和機制改革,防堵環保漏洞。
環保管理體制和機制改革,首先強化黨政一把手權責,規定各級政府對本地區環境質量負總責。污染物總量控制、環境質量改善等主要環保指標,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考核。各級領導幹部的職務升降,取決於負責區域的各項環保指標。
此前,我國一票否決制主要適用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劃生育。《意見》言明,“嚴格實行環境保護行政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這意味著,如果領導幹部的環保履職未達標,也將被一票否決。
除一票否決之外,環保未達標的地區,以及發生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地區,政府主要負責人還將被監察和上級環保部門約談,啟動行政問責。而該地區各項建設項目(不包括民生工程、節能減排、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四類項目),一律暫停審批。
區縣環保局長任免須聽市裡意見
《意見》通報,環保管理體制和機制改革的另一變化,體現在環保幹部的上下管理關係。作為非垂直管理部門,此前,區縣政府對於轄區的環保幹部,具有絕對任免權。但《意見》寫明,今後“切實執行地方各級環境保護部門領導幹部雙重管理體制”,區縣環保局長的任免,必須事先徵求市環保部門的意見,市環保部門有參與權和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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