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商人的銀行夢
林春平並非涉足海外銀行業的溫商第一人。
溫州中小企業促進會會長周德文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在國內,溫州民間資本擬利用回流僑資開辦溫州華僑銀行的努力,前後已有10年。
溫州華僑銀行,在2006年第一次提出。2006年,溫州市政協委員林建清在溫州市“兩會”時遞交了《關於建立“華僑銀行”的建議》,但當年中國銀監會溫州監管分局答覆是“時機還不成熟”。
“新36條”於2010年5月13日發布,之後在2010年8月下旬,溫州華商會會長、浙江努奧羅散熱器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國華和溫州僑商協會會長、浙江康爾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翁銀巧聯合申請,再次向國務院提交《關於要求設立溫州華僑銀行的報告》。
周德文說,這份申請從2010年8月下旬遞交,一直到2011年10月下旬,才接到國務院答覆,最後結果是申請被駁回,“沒說明理由”。周德文分析原因時說,“問題不在於不是門檻高,管理部門根本不告訴我們門檻到底在哪裡,是哪個條件不符合我們也不知道,但就是不讓我們進。”
自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後,溫州民資的渴望更加強烈,原因在於溫州民間富餘的資本缺乏衍生渠道。而商務和政策環境的日益惡化,在催生產業空心化的同時,也讓這部分資本選擇增值渠道的渴望更為迫切。
幾乎與林春平同時,2009年初,希臘華人華僑總商會會長徐偉春聯合8位散布在全球各地的溫州商人,在意大利普拉托籌辦“意大利歐聯華人銀行”(下稱歐聯銀行)。區別是,林春平是併購破產銀行,而徐偉春的銀行則是從無到有。事實證明,後者的難度遠超前者。兩年後的2011年2月初,徐偉春的銀行夢幻滅。
林春平成功收購美國大西洋銀行的消息傳到溫州,引起的震動不難想象。周德文表示,“一直以來,溫商有進軍金融領域的強烈願望,但是在國內一直不得破門而入,儘管法律是允許的。很多商人被迫轉向國外,尋求收購一些金融機構。林春平的做法對溫州商人來說是一個破冰之旅,率先進入了這個領域。”
新匯豐能促開放金融管制嗎?
就在《中國經濟周刊》趕赴溫州的當天,浙江省副省長、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在“世界溫商大會”上透露,溫州金融綜改區方案已上報,按照程序,目前方案在人民銀行,正徵求有關部委的意見,很快將進入國務院審批程序。“順利的話可能這幾天就能批下來”。
陳德榮在會上表示,近年來,溫州經濟發展已經滯後,原因是環境出了問題。“溫州人均收入在浙江降至第五位,GDP在浙江是倒數第三。如不加以扭轉,溫州在未來的發展中可能被邊緣化。”陳德榮承認,政府部門在制度創新意識上的倒退,造成了溫州本地產業空心化,而這又導致了去年10月溫州民企的集體跑路潮。
一位溫州民營企業主告訴《中國經濟周刊》,“並不是我們不想回饋溫州,誰不想在自己家門口做生意?溫州如今的商務環境大不如昔,做實業成本高、利潤薄。這些我們還可以承受,薄利多銷,也可以發展,就是速度慢點。”但最主要的是,“新老36條”到現在還是個擺設。“我們歷年積攢下的資金總得有個增值渠道,我們原本想進入金融業,但政府對這個行業限制條件太多,根本進不去,‘新36條’出台到現在都快兩年了,一點用沒有。”
當被問及會不會繞道美國再回到國內做銀行生意時,林春平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3~5年內不考慮,國家對金融業的准入限制條件太多了。”
林春平在銀行業沒有直接經營經驗,他的新匯豐銀行的盈利模式是賺取利差。“我們付給金額少於2萬美元的儲戶少許的利息,以此來吸引居民存款,積少成多,涓流成海,我們將之存入大銀行,與之談判得出一個較高的利率水平,賺取利息差價。”
在國內金融政策對民資仍未有開放跡象的前提下,林春平的新匯豐銀行,也許會成為溫州民企效仿的標杆,只是如此一來,溫州民資外流將更為汹湧。推動放開民資對金融業的政策限制,已刻不容緩。
新36條
國務院於2010年5月13日發布的 《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共36條。為與2005年2月25日國務院發布的《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36條)相區別,故稱為“新36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