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1日電/2012年1月18日,農曆臘月二十五下午,法槌終於落下。 據瞭望東方週刊報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一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被告人吳英的上訴,維持對被告人吳英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覆核。
此前的2009年12月18日,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吳英案判決後,在民間引起輿論關注,一場吳英案的討論在金融領域和法律領域展開。
2月7日,擔任二審審判長的浙江省高院法官沈曉鳴就吳英集資詐騙案有關問題,向媒體公開答覆,認為一審法院判處吳英死刑符合我國的法律和死刑政策,維持原判,有理有據。
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在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佈會上,介紹了吳英集資詐騙案進展情況。孫軍工說,吳英集資詐騙案件在一審、二審期間受到媒體和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了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報送覆核死刑的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案。該案件作為發生在資金流通領域的金融詐騙犯罪案件,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案情比較複雜。最高人民法院在依法覆核審理過程中將依照法定程序,認真核實犯罪事實和證據,嚴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審慎處理好本案。
二審維持原判
二審維持原判,這一結果可能讓一些人意外。
在元旦之前,本刊記者曾致電吳英父親吳永正。自從2007年吳英出事後,這位小個子金華人,開始翻閱起各類法律書籍,奔走在北京和杭州,為吳英案尋求出路。
“我們也正在問法院,希望法院盡快能開庭二審。”吳永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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