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5日電/据《第一財經日報》綜合報道,1999年至2011年,這十三年是中國土地資產化最為迅猛的年代,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總額約12.75萬億元,幾乎年均1萬億元。
出乎意料的是,即便2011年重點城市樓市成交低迷,當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卻仍高達3.15萬億元,再創歷史新高,北京、上海等地已經進入土地收入“千億”俱樂部。
然而,這筆巨額資金的使用去向,由於鮮有城市政府對外公開,公眾難以知曉。加之近年來頻頻有政府官員因在“土地出讓”環節上貪腐涉案,有關“土地錢”的監管爭論日漸升溫。
逐年攀高
自上世紀90年代分稅制改革後,土地出讓收入基本劃歸地方政府,實踐過程中逐漸演變成地方的第二財政。土地收入在地方政府財政中占了較大比例,一些城市甚至會超過50%,如果加上其他相關收入,這個比例可能會更高。
國土資源部2010年2月曾公開發布的數據顯示,1999年~2008年十年間,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累計5.3萬億元。其中多數為2004年土地出讓實行“招拍掛”以來所獲得。
2008的樓市調控直接衝擊了土地市場,當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約9600億元,同比下降了20%。但2009年樓市突然轉向,土地市場上“地王”接連出現,當年全國土地收入增加至約1.59萬億元。而到了2010年,這一數據又隨著樓市的火爆猛增至2.71萬億元,規模之大令人咋舌。
國土部部長徐紹史透露,2011年土地出讓合同價款雖然有所增長,但增幅有較大幅度下降。不過,他並未像往年那樣公布具體數據。
近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韓俊在《農民日報》上撰文稱,2011年我國土地出讓金的收入已經超過3.15萬億元。這是官方人士首次披露這一數據。
為何土地市場沒有像2008年那樣隨樓市下跌,一位權威人士曾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之所以2011年全國土地出讓金依舊略有增長,與區域性差別和結構性差別有關。所謂區域性差別,即一些重點城市受樓市調控衝擊較大,但更多的二三線城市還是有所增長。所謂結構性差別,則是指商品房用地出讓收入略有下降,但工業用地成交增幅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對衝了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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