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2日電/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前“立委”洪奇昌因台糖售地案,分別被判3年10個月、2年4個月。吳乃仁2日晚間發布聲明稿指出,台中地方法院以背信罪,將他及洪奇昌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判決結果被媒體大幅誇張渲染,相關案情遭到錯誤援引,以致對民進黨形象造成衝擊,“我們至表抱歉”。
吳乃仁指出,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對於諸多有利的客觀事證均未採信,“我們感到錯愕及無法接受”。
吳乃仁表示,為避免影響持續擴大,讓有心人有操弄的機會,造成民進黨困擾,“我們決定將本案主動提請廉政會調查”,透過廉政會還原此案事實真相,並檢視其中是否有違反民進黨廉政條例的相關規範或其他違法之事項,以正媒體視聽,以捍衛民進黨形象,並維護自身的清白。
吳乃仁強調,他擔任台糖公司董事長期間,所執行業務均基於公司利益的考量,本於公司治理原則公開、依法處理,而台糖公司虧損多年後,也在他擔任董事長任內首度轉虧為盈,更因此獲得媒體及朝野“立委”一致讚揚,絕無任何圖利自己、他人或損害台糖公司的權益的行為。
吳乃仁表示,法院判決對上開事實誤解,並做出錯誤判決,他和洪奇昌除將提出上訴,在二審時據理力爭,以捍衛清白外,也期待廉政會能儘速調查,以杜悠悠之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