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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去年衝擊遞補論壇,被判坐監二個月。(港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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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香港3月21日電(記者 葉紹堅)去年九月衝擊遞補機制論壇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昨日刑毀及擾亂公眾秩序罪成,被判即時入獄兩個月。根據《基本法》,任何議員被判監一個月或以上,如獲得立法會三分二議員通過,就會解除該名議員職務。不過,梁國雄表明並毫無悔意並提出上訴。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謂,暫時未有議員罷免議案。
根據裁決,梁國雄被判即時入獄兩個月,其餘衝擊遞補機制論壇的4人各入獄3星期。梁同時要為毀壞公物賠償四千元。
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表示,明白各被告關注遞補機制對港人權利的影響,法庭亦尊重各人表達的權利,但如果觸及人身安全,法庭須考慮這種因素,各被告當日的行為,不單踐踏出席者的基本權利,被告進入會場時亦可能導致被告及會場職員的受傷。
羅官認為,這些妄顧安全的行為,需要從嚴厲角度去量刑,但考慮到各被告並非謀取私利,以及各人參與的程度,判處相關刑期。
不過,梁國雄庭上聞判後,即時表示要提出上訴。他又表示,他們五人是為港人做事,對自己被判坐監毫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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