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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樁涉及非法集資金額或達2億元的銀行行長舉家外逃案在“沉寂”了兩個多月後浮出水面。 |
日前,針對中國農業銀行江蘇江陰市要塞支行行長孫鋒卷款2億元舉家潛逃事件,公安部已發出紅色通緝令對其進行全球通緝。
事實上,這並非個案。2月初,潛逃的山東煙台市商業銀行原勝利路支行行長劉維寧被抓捕,其通過承兌匯票套取資金,涉案金額高達4.36億元;去年3月,廣西桂中農村合作銀行南泗支行原副行長羅克努,冒用身份資料套取貸款約1500萬元後,失蹤潛逃;去年6月,廈門國際銀行原支行行長偽造承諾函公章,騙取巨額民間資金後畏罪潛逃,金額尚未明確,疑與廈門擔保業高達37億元的債務黑洞有關。
銀行行長卷款潛逃事件頻繁發生,當下已成為繼2005年中央集中調查和處理42名銀行行長集體外逃案後,又一個類似案件集中爆發的高峰期。
對此深層追問,我們會發現,這既與監管層面的“形嚴實鬆”有關,更與我國銀行僵化的贏利模式密切相關。
我國銀行業的贏利模式以利差收入為主,其占我國銀行業營業收入近80%。這種利差依賴症已事實存在多年,近年來卻在我國銀行業的治理亂象下更加嚴重——這是因為,自2010年以來,一方面我國存款持續的負利率狀態,導致銀行可輕易獲取高額利差收益;另一方面我國存款準備金率和存貸比的持續上調,導致銀行必須通過資產規模高速擴張才能保持其利潤增長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