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從低階政治到高階政治的認同
兩岸想要建構公民文化與制度認同的同質性,如果貿然推動到高階政治的談判,則效果將可能適得其反,因為台灣本身的建構性認同已淩駕對大陸的本質性認同;所以從相互依賴的經濟基礎著手,落實已經簽署兩岸16項協議,逐步往上層建築的政治推動,尤其是從非敏感性的低階政治,往政治協議等高階政治推動,才能有效建構兩岸認同。
以ECFA為例,投資保障協議、服務貿易協議、貨品貿易協議等均需進一步落實與擴大,畢竟ECFA只是框架,內涵尚須繼續強化,才能展現兩岸相互依賴的經濟雙贏。
其中,依據ECFA的第11條成立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簡稱兩岸經合會)應可扮演更積極的角色。雖然兩岸經合會現在被定位為ECFA的磋商平台及聯繫機制,主要處理ECFA後續協商議題的業務溝通,落實ECFA議定事項執行等相關事宜,是一個任務性、功能性的平台與機制;但其是雙方各自指定代表平等參與,由主管部門的官員,組成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產業合作、海關合作等六個工作小組,在此平台上進行互動,因此有條件發揮更積極的功能。
如果善加利用兩岸經合會,將南台灣的相對弱勢產業與大陸的貿易管道廣泛對接,在貨品貿易、產業合作、海關合作等方面強化,以兩岸政府部門協調、鼓勵經濟發展的政治經濟學運作模式,促成經濟基礎的正面成長,進而改善政治認同的上層建築,然後繼續辯證提升經濟成長與政治認同,則南台灣與大陸的建構性認同,將從低階政治開始出現正面轉化契機。
當然,上述植基相互依賴的建構性認同,尚須同質性的認知強化;而同文同種孕育的基礎,正是提供大陸與台灣發展同質性認知的重要平台。但是基於同文同種根源的發展,卻不一定保證會建構出同質性,因為隨著時空範疇的差異,亦即面對時代變遷產生的現代化發展差異,以及不同地域形成的本土化特質差異,使得同質性反而趨向異質性,進而由認同轉向疏離。
不可諱言的,兩岸對於公民意識與民主制度的差異看法,造成了彼此的異質性認知。尤其經濟利益不可能雨露均霑,無法從中獲利的南台灣民眾,對經濟相對剝奪感的不滿,轉化到兩岸制度異質認知時,兩岸想要進一步推進和平發展就會遇到重大阻礙。
想要解決公民意識與民主制度的歧異,從公民權(Citizenship)或謂公民資格觀點切入是方法之一,因為兩岸都不否認公民有伴隨責任的自由地位,都同意據此強化公民的權利意涵,肯定身為國家公民的價值,這就是兩岸對公民意識認知的基本同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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