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頭竟是“內鬼” 已形成覆蓋全國信息犯罪網絡
問:這次行動是怎樣組織開展的?取得了哪些戰果?
答:今年2月,公安部派出工作組分赴北京、深圳等地,會同當地公安機關開展線索梳理和調查摸排工作。根據調查情況,公安部決定成立專案組,組織全國涉案地公安機關開展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的專案行動。3月13日,公安部在廣東深圳召開專案會議,成立公安部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專案指揮部,部署北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陝西等20個重點省區市公安機關全力開展專案偵查。
4月20日,經過4個多月連續奮戰,在掌握確鑿證據的基礎上,公安部部署20個省區市公安機關開展集中行動,一舉抓獲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1700餘名,挖出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源頭”38個,摧毀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數據平台和“資源大戶”161個,打掉從事非法討債、非法調查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非法調查公司”611個。
這次行動最突出的戰果之一,就是對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實現了全環節偵破。此類犯罪層次較多、關係複雜,總體上可分為源頭、數據平台、非法調查類公司三個層次。部分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服務機構中有機會接觸公民個人信息的工作人員是洩露信息的“源頭”,隱藏較深;直接從“源頭”獲取信息的“中間商”,在向各地批發、零售信息的同時,相互不斷買入新的信息,掌握著海量數據,構成兜售個人信息的數據平台;一批非法調查、討債公司購買信息後,從事非法討債、詐騙和敲詐勒索等下游違法犯罪活動,構成第三層次。
我們發現,此類犯罪已經形成了覆蓋全國的巨大信息犯罪網絡。一些數據平台掌握著海量的公民個人信息,有的能夠提供全國的個人乘坐航班信息,有的提供全國工商檔案查詢,有的專門提供各銀行賬戶信息。非法調查公司數量眾多,全國大中城市均普遍存在,北京、廣東、江蘇、浙江等經濟發達地區尤為嚴重。不法分子之間借助互聯網實時、快捷地交易個人信息數據,並通過網上銀行完成資金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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