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總以為(錢)能還回來的,如果她是真的拿去做項目的話。”林衛平說,她在東陽搞的這一切,他根本一點也不知道。
“如果我知道她這樣搞法,一分錢都不會借給她。”林衛平承認,當時自己確實比較盲目,“做資金生意久了,對錢的概念也比較麻木了。而且之前借出去的錢,都能按時返回的,沒出現過這一類的問題。”
到了2006年12月,吳英被她的其他兩個債權人“綁架”的消息傳出。那些知道林衛平借錢給吳英的義烏老板們紛紛趕到他家來討債。但那時,他已經聯繫不上吳英了。
未了的掮客生意
“那時候他多苦啊,那個苦是沒辦法說的,家裡不敢回去,老婆也走掉了。”一名接近林衛平的人感慨。
林衛平的命運就如此被吳英改變。或許,2008年在東陽法院庭審上的一段自述,更接近這場巨變後林衛平的真實想法:“經過了長達25個月的親人分離和失去自由的日子,我只怪自己。我對不起那些愛我的人,對不起那些借錢給我的人。”
2006年末,擺脫了“綁架”的吳英已是四面楚歌。義烏的老板們聽說吳英在麗水,於是七八個人一起趕到麗水,林衛平也去了。在麗水,吳英仍然跟大家說,錢沒問題的,並說她已經找到香港一個投資公司給她5億元做投資。這次,林衛平他們沒有相信。
吳英又進一步安撫這些人說,你們放心好了,實在不行,我把我的珠寶賣掉。她打開車子的後備廂,那裡面裝了滿滿的玉器。
“那時候,我們更擔心了,怕她帶著珠寶出逃,也足夠她在外邊生活了。”林衛平後來回憶說。幸好這個最壞的結果沒有發生。
在吳英的債務鏈上,其實除了這11名直接受害人之外,另有一批債權人沒有在吳英這份終審判決書上出現,其中包括駱華梅、楊軍、徐玉蘭等人。
徐玉蘭同樣被捲入吳英事件,並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另案判刑。刑滿後,她仍然繼續做她的資金買賣。她在東陽市區吳寧路上開了一家寶馬寄售行。這種寄售行在當地是民間借貸的一種平台。
4月23日晚,當記者在這家寄售行裡見到徐玉蘭時,她不停地抱怨“日子難過”。
徐玉蘭與吳英平常以姐妹相稱。當初,她出於“幫助姐妹創業”,向20多位親朋好友集資2700萬元交給吳英。據徐玉蘭說,吳英至今還欠她1800萬元。
而在這1800萬中,有700萬元是在吳英被“綁架”期間,因銀行向吳英的公司催貸,徐玉蘭拿出來幫吳英還貸的。
這個捲入吳英事件的家庭,曾經一度面臨滅頂之災。當時,大女兒剛剛大學畢業,小女兒還在念小學。吳岩龍為此停止手頭的商務活動為妻子四處奔波。
“你恨吳英嗎?”記者問。
徐玉蘭停頓片刻說:“怎麼會恨她呢?她也不想這樣的。這借貸是雙方願意的事情,出事也是難免。”
此時,邊上徐玉蘭的丈夫吳岩龍接腔說:“怪不得她,怪不得她。我就是認為我不是被騙的,承認了自己被騙不等於自己是個傻瓜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