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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制炸彈勒索溫州國土局長數百萬美元獲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30 13:14:01  


 
  自稱想學習反腐英雄

  法庭上,邵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自願認罪。他坦白,因為聽說溫州老板有錢,便從家鄉來到了溫州。自己並不認識這個局長,只是從網上看到了他的照片。本想讓局長吃安眠藥然後拿錢就走,沒想到最終被捕。

  邵某的辯護律師認為,刑法規定承擔刑法後果的前提是要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當刑事責任能力減弱,所承擔的刑事責任也應該相應減少。邵某作案動機來源電視上的土地部門領導貪污信息,其勒索目的是無法實現的。而信件中雖然提到勒索金額是幾百萬,但這肯定是不現實的。辯護人認為被告人有精神性疾病,希望能給邵某進行精神方面的鑒定。

  邵某在最後陳述中說道:“由於之前遭遇生意失敗,工廠倒閉,我得了精神疾病,後來由於看電視多了,想學習反腐英雄,把自己的生命也獻於反腐事業……”

  因辯護律師申請,鹿城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邵某案發時有無精神病及責任能力進行鑒定。最後的鑒定結論是:案發時邵某無精神病,具有完全責任能力。

  法院審理認為,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威脅方法勒索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鑒於邵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且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依法從輕處罰;同時考慮到邵某當庭自願認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判決邵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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