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社會撫養費去向成謎
對於社會撫養費另一個重大的質疑還在於它的使用問題。
各地的相關法規都已明文規定,社會撫養費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縣級計劃生育部門應當將徵收的社會撫養費及時、全部存入財政專戶。”但納入財政之後怎麼使用卻並不像計生部門號稱的那麼陽光。
“北京、上海這幾個大城市規範一點,社會撫養費全部上繳財政,而計生委的工作經費與社會撫養費完全脫鉤。在內地省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都委託給了鄉鎮、街道,雖然是收支兩條線,但30%到40%返給了鄉鎮,然後一部分補充縣計生委的工作經費,只是到財政局轉一道手而已。”楊支柱告訴記者,“一些地方80%至90%的收入都留在縣級以下計生部門,主要用於工作人員的激勵上,要不然這種得罪人的事沒人幹。”
據瞭解,《山東省計劃生育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就明確規定,社會撫養費應當全部用於計劃生育事業。省、市地、縣(市、區)三級計劃生育部門按5:10:85的比例分配使用。也就是說社會撫養費85%的使用權歸縣級計生委,只要求用於計劃生育事業,具體怎麼花誰也不清楚。
記者注意到,一些縣級政府甚至明文規定,社會撫養費徵收款的一定比例用於獎勵鄉鎮、村一級計生專員。正是因為如此,一些地方出現為收取社會撫養費“放水養魚”,對“超生”漠視、對“罰款”熱衷的現象,被媒體報道為“社會撫養費撫養計生委”。
“這樣的問題確實比較普遍,其原因就在於社會撫養費本身就是一個不倫不類的性質,所以最好就是乾脆撤銷社會撫養費。”王建勳對記者說。
公開信息顯示,2009年,四川內江市縣(區)兩級審計機關對所轄5個區縣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發現,社會撫養費收入未繳入金庫的問題較突出,全市4個區(縣)共有11344.07萬元社會撫養費收入未繳入金庫,直接在預算外財政專戶中使用。
楊支柱對記者表示,農業稅取消以後,村鎮的經濟來源受到了嚴重影響。預算內的資金又遠不能滿足基層的發展需要,只能靠徵收社會撫養費來運轉。他把這形象地比喻為“省市吃土地,縣鄉吃肚皮”。
“這還是上繳財政的部分,至於村鎮工作人員打白條、關係戶送禮收來的錢全都進了私人的腰包,這個數目連計生委主任都搞不清有多少。”易富賢對記者表示,許多地方社會撫養費徵收率連60%都達不到,難道剩下的那部分都是收不上來的釘子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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