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升不降被指“變相漲價”
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白永秀對記者稱,陝西省兩套方案中首檔電量的基數120度、150度均太低,基數定得太低的話,就是“變相漲價”。
白永秀稱,陝西省本來就是能源大省,供電量充足,西電東送後,東部的基礎用電定得很高,陝西的基數定這麼低,非常不合理。比如同江蘇相比,江蘇204度,用電價格較低,而陝西120度,用電成本反而高。
“如果江蘇定的是204的話,陝西的基數不應該與其差別太大。”白永秀稱,階梯電價更深層次的是收入的再次分配問題,它是東西部縮小差距的一個手段,西部不應該錯過,否則東部本來用電量就大,定的基礎用電基數再高的話,對西部不公平,因此西部的階梯電價應該保證90%的人是基礎用電,而東部應該多數人的用電在二、三檔。
根據各省已公布的方案,上海執行的標準為全國最高,不提價的第一檔電量最高可至260度;而陝西和甘肅的第一檔用電量最低,僅為120度。此外,首檔電量北京為每月230度,江蘇省每月204度,廣東省第一套方案首檔電量為每月210度,浙江省為213度。
西部地區,重慶首檔電量為200度,甘肅省兩套方案的首檔電量分別為140度、120度,作為能源大省的陝西首檔電量為120度,另一能源大省山西則為140度。與東部相比,西部的首檔基數普遍較低,兩者相差近半。
實際上,在各省方案公布後,坊間對此番階梯電價的“聽證會成漲價令”等質疑聲就不絕於耳。
此次階段電價改革,居民需求用電將被分為基本需求用電、正常合理用電和較高生活質量用電三檔。第一檔電量按照覆蓋80%居民均用電量確定,價格不作調整;第二檔電量按照覆蓋95%居民均用電量確定,提價幅度為每千瓦時不低於5分錢;第三檔電價為超出第二檔部分每千瓦時調高3角左右。
不過,國家發改委以及目前各地方出台的階梯電價聽證方案中,並未對一、二、三檔用電量如何核算給出具體解釋。據陝西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專門有一套複雜的數學模型和測算公式,用這套模型和公式,國家給陝西測算的基數為80度~140度。但發改委公布的資料顯示,沒對冬夏季用電高峰的用電量作特別說明,因此沒有參照標準。《方案》試行一年後,相關部門會根據實際執行情況進行細化和調整。
比較集中的質疑是方案意味著居民的電費支出“只升不降”。有觀點認為,實行階梯電價,其本意在倡導節約用電,具體實行時就該有漲有降。既然農村家庭用電量因為較低而拉低了總的平均數,那農村用電價格就該有所降低;但按照“階梯電價”方案,第一檔電價保持不變,第二檔、第三檔的電價都有所增加。有漲卻沒有降,這不是意味著電價總體水平提高了嗎?
以戶為單位也被認為不妥當。江蘇一市民稱,雖然現在大戶人家少,但五口之家,在城市有,在農村也比較常見,尤其是在存在著南北區域差異、城鄉差異十分明顯的江蘇省。如此一大家人,每月用電超過一檔線實屬正常。如果單獨立戶,造成浪費不說,誰來調查、核實也是個問題。因此,該市民認為,以人均用電量為單位收取電費,同時對農村和城市有所區分,不同地域、不同季節的用電量有所區分,才更為合理。
不過,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微博)認為,最大的問題不是東西部階梯電價的問題,而是農村與城市的問題。他說,“這兩者的用地特征差異很大,但是各省市的方案並沒有對其很好地區分對待。”
比如,上海幾乎沒有農村用戶,自然能覆蓋80%的城市家庭,而在有些城鄉差異較大的省份,農村居民多,而城市家庭用電量又高於農村家庭,按照城鄉平均來統計的一檔基數可能沒法覆蓋80%的城市家庭。
除了首檔電量的不同,各省市階梯電價方案的制定亦是粗細有別。一些省份的方案較為粗疏,只規定了每檔的用電基數,有些省份則對峰穀期的用電作了劃分,並對特殊群體進行用電補貼。
對此,陝西省社科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吳剛建議,各省的階梯電價方案應多些實施細則,而且方案的實施一定要經過市場實驗期,以便隨時發現問題,作出相應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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