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公安局長楊朝邦以前程來擔保“趙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警察在辦案時不靠法律,而是靠個人前程來“確定”和證明嫌犯,這種辦案的手段可以說很“新穎”,但卻給人一種不懂法的感覺。
巧家爆炸案導致4死16傷,社會影響巨大。領導重視,公眾關注,警方的壓力不是一般的大。當地公安局長拿前程擔保趙登用就是犯罪嫌疑人,可以看作是壓力之下的一種“反彈”,目的是證明自己說法的可信。但很可惜的是,恰恰這種說法,不但無法增加公眾的信任度,也是不懂法的表現。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辦案講究的是證據。公安局長的前程顯然不是證據,怎能用來證明嫌疑人就是真的?
這起案件從一開始就撲朔迷離,先是嫌疑人性別擺了烏龍,有媒體報道稱嫌犯為女遷拆戶,官方隨機否認,稱嫌犯是跟拆遷無關的男性。後是嫌犯真假至今仍難以完全確定。
現在警方出示的證據是現場模糊的視頻圖像,以及之前的QQ聊天、日記的只言片語。但只靠這些來確認嫌疑人還顯得不夠充分。嫌犯作案的動機、爆炸裝置從何而來等,這些關鍵點若沒有證據支持,在嫌疑人的確認上就還存在漏洞和疑問。
辦案要看證據而不是賭前程。警方的壓力和急於破案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越是這個時候,越要冷靜和謹慎,細心搜集證據,認真排查疑點,將疑案辦成鐵案,而不是把破案當成“賭案”。(時間:5月16日 來源:商都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