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5日電/獲悉,醞釀兩年的《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下稱《改革方案》)3月底已獲得國土資源部和廣東省政府的聯合批覆。25日,深圳將召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和改革試點啟動儀式。
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此次土地改革亮點是產權制度創新,包括土地產權制度改革和土地二次開發利用機制創新,調控手段圍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改革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兩大重點。
根據《改革方案》,深圳將以“產權明晰、市場配置、節約集約、科學調控”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原則,先行先試,建立高度城市化地區土地利用和管理新模式,推動土地資源配置市場化、土地利用高效化和土地管理的法制化。
此次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將分兩步推進,2011年~2015年的近期計劃和2016年~2020年的遠期計劃。
綜合開發研究院旅遊和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已經醞釀了很久,此次改革的核心是土地產權制度改革。
宋丁表示,高度城鎮化的深圳,土地國有化並不完善,大量國有土地被小產權房、舊城村和地面物業所占據。政府處理每一塊土地都面臨著具體的協調工作。土地改革政策既要推進土地資源市場化,保證整體城市發展的需要,也要兼顧歷史遺留的現實問題,關鍵是找到兩者的平衡點。
而此次深圳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望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上破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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